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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人事室

103.08.05 為悼念本(103)年7月23日澎湖馬公空難及7月31日高雄氣爆事件罹難同胞,行政院函請全國各機關(構)、學校於8月5日至7日下半旗3天

教育部 函
地址: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傳 真:(02)23976946
聯絡人:楊琬婷
電 話:(02)7736-6132
受文者:真理大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8月4日
發文字號:臺教人(一)字第1030116197號
速別:最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無附件
主旨:為悼念本(103)年7月23日澎湖馬公空難及7月31日高雄
氣爆事件罹難同胞,行政院函請全國各機關(構)、學校
於8月5日至7日下半旗3天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依行政院103年8月1日院臺綜字第1030143113號函辦理。
正本:部屬機關(構)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、各私立大專校院、各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
、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不含北高新北三市)
副本:本部秘書處、人事處
電子公文
交 換 章
103/08/04
15:38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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