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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理大學人事室

專任教師校外兼課

承辦單位:人事室、課務組

 

申請

承辦單位辦理事項

人事室接獲兼課學校發函,應即通知符合資格教師提出申請,

經校長核示後之申請函,復函擬兼課學校。

教師(申請人)辦理事項

1.教師提出申請-

(經系、院同意,會簽教務處課務組、人事室,呈請 校長核示。)

2.校外兼課施行細則請逕至人事室網站/教師入口查詢。

 

附註: 在本校任教未滿2年者不得於校外兼課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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