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學實踐研究升等(多元升等)
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審查重點
本校依據教育部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》及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送審作業須知》,並配合《真理大學教師聘任升等資格審查辦法》,訂定「真理大學專任教師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審查作業程序要點」及「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審查施行細則」,建構完整之教學實踐研究升等制度。
本制度係屬教育部認可之多元升等途徑,適用於本校專任教師申請升等助理教授或副教授。升等審查重點聚焦於教師在教學領域之教材研發、課程設計、教學方法創新及學生學習成效之實證成果,強調教學專業發展與教學品質精進。本校設置「專任教師多元升等專案委員會」,並就個案成立「教學成果實地評估小組」,由校長指定三至五人組成,依學系具體評估意見進行教學成果實地評估,並提出評估報告,作為院級及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之重要依據。
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採百分制評分,包含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外審成績及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等非著作成績,各佔百分之五十;升等助理教授須達七十分以上,升等副教授須達七十五分以上始為通過。校內審查通過後,相關資料報送教育部審定,確保升等制度之合法性、公平性與審查品質。
升等審查核心不在學術論文數量,而在:
- 教學設計
- 教學歷程
- 教學創新
- 學生學習成效之實證
👉 看「教學成果與學生學習」,不是看發表篇數
校內法源:
適合誰?
- 長期投入課程設計、教材研發與教學創新之教師
- 教學成果可具體呈現學生學習成效者
- 可申請之升等職級:助理教授、副教授(教授職級不適用本升等途徑)
審查重點在看什麼?
- 教材研發與教學方法
- 課程設計與教學歷程
- 教學創新與應用成果
- 學生學習成效之實證資料
升等流程
- 教師提出申請並完成自評
-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初審
- 教學成果實地評估
- 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複審
-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審
- 報送教育部審定並核發證書
評分方式
- 總分 100 分
- 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外審:50%
- 教學/研究/服務(非著作):50%
通過標準:
- 升助理教授:70 分
- 升副教授:75 分
真理大學教師升等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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