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升專區說明
本專區整合真理大學教師升等相關制度、申請流程與審查重點,協助教師清楚掌握升等途徑、準備方向與評鑑依據,並確保制度公開透明、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。
本校教師升等採行多元雙軌制度,兼顧學術研究與教學實踐,鼓勵教師依專業發展方向選擇合適之升等途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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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升等流程

- 教師提出升等申請(個人提出申請)
- 教師依升等類型(專門著作、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、作品/技術報告等)
- 於規定期限內備齊相關資料,向所屬學系(或中心)提出升等申請。
- 系教師評審委員會初審(系教評)
- 審查教師是否符合升等資格與年資規定。
- 審核教學、研究、服務等基本資料及校內規定之量化指標。
- 初步確認是否符合送交上級教評會審議之要件。
- 院教師評審委員會複審(院教評)
- 就系教評會初審通過案件進行複審。
- 審查升等資料之完整性與專業適切性。
- 依規定辦理或確認校外專業外審作業。
- 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審(校教評)
- 綜合院級審查結果與外審意見進行最終審議。
- 確認升等程序、資格與評量結果符合校內及教育部規定。
- 決議是否通過校內升等審查。
- 報教育部審定或核定(報部審核)
- 校內升等審查通過後,依升等類型報送教育部辦理審定或核定。
- 教育部核定後,核發教師證書,完成升等程序。
升等途徑
1.專門著作升等

- 以學術論文、專書或研究成果為主要升等依據
- 適用職級:講師、助理教授、副教授、教授
- 著重研究品質、學術貢獻與專業代表性
2.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升等(多元升等)

- 以教學設計、教學創新與學生學習成效為核心
- 適用職級:助理教授、副教授
- 屬教育部認可之多元升等途徑
教師資格送審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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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校內作業(真理大學) |
教育部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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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源依據 |
校內教師聘任、升等及送審相關辦法 |
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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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 |
專任、兼任教師 |
全國大專校院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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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審類型 |
學位、專門著作、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、作品/技術報告 |
同左(由學校彙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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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單位 |
系教師評審委員會 |
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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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審單位 |
院教師評審委員會 |
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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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審單位 |
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|
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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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審機制 |
依規定辦理校外專家學者審查 |
教育部得再行外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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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教事實查核 |
校內確認送審當學期實際授課 |
明定需有任教事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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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資與資格審查 |
校內先行查核 |
教育部複審確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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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核定 |
報送教育部 |
教育部審定/核定並發證 |
真理大學教師升等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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